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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一月一號要換身分證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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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尊重司法院釋字第603號解釋
將不捺錄指紋訂於94年12月21日開始全面換發國民身分證 有關本(94)年9月28日司法院釋字第603號解釋
對於戶籍法第8條第2項、第3項請領國民身分證須捺錄指紋並錄存之規定作出違憲解釋
內政部表示
解釋憲法是大法官的職權
本部將充分尊重
並遵照大法官釋憲意旨
處理後續行政作業
並訂於94年12月21日全面換發國民身分證。
自94年6月10日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99號解釋以來
內政部即依該解釋意旨
暫停全面換發新式國民身分證作業
仍積極辦理換證之準備工作
為釋憲後重新執行全面換證作業做充分之準備。
有關戶籍法第8條第2項、第3項修正草案已於94年4月11日由行政院送請立法院審議中
內政部亦將於該法修正通過後
配合釋憲意旨修正戶籍法施行細則。
基於考量基層戶政單位須辦理年底三合一選舉工作量驟增
並尊重各直轄市、各縣(市)政府意見等因素。
另需將相關法規再次函請行政院審議及修改94年全面換發國民身分證作業相關規定
重新擬定政策宣導事宜
幾經審慎調查與反覆評估後
內政部決定延至縣(市)長宣誓就職日後
謹訂於本(94)年12月21日為全面換發國民身分證實施日期。
此次換證
計有1
876萬人需配合換證
內政部除再次呼籲全國居民
靜候戶籍地戶政事務所通知
依指定時間、地點辦理換證。
全國各戶政事務所也已備妥拍照機具
便利中低收入者、低收入戶至戶政事務所免費拍照
並規劃對於重病昏迷、植物人得由戶政事務所到府服務等多項便民措施。
http://www.ris.gov.tw/ch1/0940929.html
參考資料
http://www.ris.gov.tw/ch1/0940929.html
內政部營建署,內政部警政署,內政部社會司,內政部役政署,內政部地政司,內政部兒童局,內政部戶政司,內政部移民署,內政部補助款,內政部民政司內政部,司法院,國民身分證,戶政事務所,身分證,大法官的職權,行政院,戶籍法施行細則,哈拉,大法官釋憲
華航|台北|新聞|美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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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405120117964如有不適當的文章於本部落格,請留言給我,將移除本文。謝謝!